濮阳市司法局所需警用电动自行车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司法局委托,就警用电动自行车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经资格预审邀请以下三家公司投标:(河南屹林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极之光商贸有限公司、台州安琪儿车业有限公司),其他单位不得参与。
一、 招标编号:PC[2015]152----豫盛华采字YQ第121号
二、 招标内容:警用电动自行车243台
三、 采购预算:996300.00
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5年7月16日----2015
年7月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五、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下午16:00
七、 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
八、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通过资格预审。
九、 报名方式:
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网上报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注明招标编号,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hnsh6666773@163.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表并确认到账后向报名单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汇款接收信息: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账号:41001510824050200162,行号:10550200038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十、 招标文件发售及保证金查询 联系电话:0393—6667272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