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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购置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6 16: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购置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购置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MHC[2017]0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8182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孙永浩 18846165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 0451-5181828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购置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购置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
  • 项目编号:MHC[2017]0024
  • 采购计划号:[2017]0021
  •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2980000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消防车1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六十天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银行许可证。
  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九、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16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招标文件获取:

  1、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单位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申请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如法人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网上报名合格截图,(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

联 系 人/联系电话:孙永浩   1884616567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0451-51818287

        2017年7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银行许可证。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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