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芒市公安局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MSCG(公)2017-025(D)
芒市公安局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项目,经芒市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现由芒市公安局委托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芒市公安局警用二轮摩托车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91.5万元。
3.招标编号:YNXYFGS2017105
4. 采购内容及要求:①排量250CC警用二轮摩托车10辆;②排量150CC警用二轮摩托车37辆。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培训等。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非生产厂家供应商投标的,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1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他人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所投250CC、150CC警用摩托车需在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目录内。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6. 提供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05日—2017年07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费:800元每份,售后不退, 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鲜章是用实体印章蘸印油盖制的红色印章,不是电子章和扫描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我公司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标专家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上午09:00时;
2. 地点: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五、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第1980号标准收取。
2.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壹万元整)。
请于开标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阔时路支行
户名: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135629064871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2133786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芒市公安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01526761-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1536882083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325285649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师18306985418 赵师15108631862
地址:德宏州芒市菩提街1号
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