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城乡管理办公室皮卡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龙区城乡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委托,就洛龙区城乡管理办公室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龙区城乡管理办公室皮卡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洛龙集采【2017】065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JD【2017】39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控制金额:34.94万元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拟采购皮卡车辆3辆。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10日历天
四、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五、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生产范围内具有采购车辆的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采购设备的及时供货、安装能力、快捷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销售业绩和财务状况;
(4) 在河南省有售后服务机构和固定维修人员。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谈判文件。
2、磋商文件7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应持投标企业唯一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
2、所有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20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采购单位名称:洛龙区城乡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
地址: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225586868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9-60112836 、 18137932929
电子邮箱:13937901891@126.com
十二、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