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反恐处突车及所载设备等公开招标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瞳路28号
联系人:邓小蔚
电话:0631-597209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20号五楼
联 系 人:沈涛 陶俊萍
联系电话:0631-5283066 5195661
传 真:0631-5283316
电子邮箱:HYHAWH_123@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威海分行
银行帐号:37001706708050158537
三、采购编号:威经区政采2015-33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反恐处突车及所载设备等
分包情况及数量:
包一:反恐处突车1辆
包二:警用无人机1台
包三:对讲设备1宗
包四:执法记录设备1宗
包五:单警网枪1宗
预算金额:
包一:人民币36.68万元整
包二:人民币10万元整
包三:人民币9.78万元整
包四:人民币1.1万元整
包五:人民币2.164万元整
项目概况:采购反恐处突车及随车配置的警用通讯、无人机、执勤执法装备等。
五、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1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亦可发电子邮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七、投标起止时间:2015年8月4日14:00-14:30。
八、开标时间:2015年8月4日14:3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威海市塔山西路10号塔山宾馆4号楼三楼第三开标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