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营市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快速检测车及设备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营市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快速检测车及设备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上午9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营市食品药品稽查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87号
联系方式:0546-8080097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0546-7762539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445#-2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营市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快速检测车及设备,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共70万元人民币。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所投产品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清单范围内。
(四)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由中华人名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清单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投标人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五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文峰 程延鹏
联系电话:0546-7762539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采购项目报名表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