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供热抢险指挥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供热抢险指挥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供热抢险指挥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JLDXZBDL2017-06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311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431-852311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1351430881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98号(比亚迪汽车恒亚销售服务店内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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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该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证明文件)。3.3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原件。3.5 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在2014至2016年的供货业绩至少3项,提供合同。3.6 提供本企业(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3.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3.8 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3.9 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3.10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98号(比亚迪汽车恒亚销售服务店内2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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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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