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消防大队办公家具、家电、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枣庄高新区消防大队办公家具、家电、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高新区消防大队办公家具、家电、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GXQZFCG-2017-13
四、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采购内容 | 控制价 (元) | 技术要求 | |
办公家具 | 400972 | 详见招标文件 | |
B | 家电及办公设备 | 248500 | |
C | 16吨泡沫消防车 | 750000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投标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经销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安装及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7年6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庄新城凤凰华联购物广场2楼267室(嘉汇大厦东300米路南)。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可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需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时我公司现场上网审核)。
以上证件均需处于有效期。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 7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7月 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联系人:褚主任 电 话:15006780910
2、招标代理机构: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经理 电 话:0632-8660699
邮 箱:zzht8660699@163.com
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