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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环境保护局雾炮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9 09: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义马市环境保护局雾炮车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马市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义马市环境保护局雾炮车购置项目
2.2政府采购项目编号:YMZFCG[2017]第078号
2.3招标内容:一台雾炮车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预算资金:758000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为雾喷车的制造厂商或经雾喷车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雾喷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所投车辆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还须具有省级以上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及3C认证;
3)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厂商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若有多家单位取得同一厂家同一品牌授权,则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单位);
4)投标货物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布的产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 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出具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的证明或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公告期间内开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至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义马市财政局一楼102室;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资料的提交: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雾喷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所投车辆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还须具有省级以上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及3C认证;
4)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公告期间内开具);
5)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出具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的证明或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提供企业“信用中国”查询证明;
注:1、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套。
2、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6月29日上午9:00时;地点:义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投标人在2017年6月28日17:00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应将该转账凭证的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账户名称: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交款账号:2637 0029 780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
投标人在转账和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义马市财政局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马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银杏路银杏桥东环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7039839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黄河东路原铁路医院对面19号楼一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 0398-2281077 
电子邮箱:2839987545@qq.com
                                             

义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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