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LED消防宣传车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翔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LED消防宣传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LED消防宣传车
项目编号:JBT2017-001-Q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3796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电话/传真:0592-5379652/5379651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LED消防宣传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2)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如果投标人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也可以不必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但应提供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关责任。】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或上一年度)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内)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7日 18:00 至 2017年06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帐号:129680100100543305010076 ;
标书费、图纸费、招标代理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市滨北支行,帐号:35101537201052507266;
收款单位: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