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车辆及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车辆及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车辆及皮卡车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HZB20170247
2.3采购预算:2176700元
2.4招标范围:3吨吸粪车1辆、5吨多功能洗扫车1辆、8吨洒水车1辆、密闭式三轮摩托车20辆、1T国Ⅴ小型拉臂车1辆、8吨压缩车(铲斗式)1辆、皮卡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地点: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地点。
2.6完成时间:3吨吸粪车、5吨多功能洗扫车、8吨洒水车、密闭式三轮摩托车、1T国Ⅴ小型拉臂车、8吨压缩车(铲斗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皮卡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2.7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正常运行, 甲乙双方协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
3.3环卫车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一家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厂家不能与授权经销商同时报名)。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原件放置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副本);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所投产品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并提供《改装车产品产品技术参数》网上打印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六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县莲花大道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 系 人: 谢伟文 联系人:杨洁莲
电 话:0873-4620376 电 话: 0873-4620184
日 期: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