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GD0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汉、吴华
项目联系电话:0756-2210916、22101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华路20号东光大厦
联系方式:华舒0756-22217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汉、吴华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1栋商铺二楼A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数量:2辆。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报价上限:本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投标报价超过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全部货物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需为所投车辆的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车辆(整车)的生产厂家,则需提供所投车辆(整车)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7.3项规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1栋商铺二楼A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受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申请编号:P-20170410-000578,招标编号:1741STCGD004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报价上限、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数量:2辆。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报价上限:本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投标报价超过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全部货物并通过验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为所投车辆的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车辆(整车)的生产厂家,则需提供所投车辆(整车)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7.3项规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3日,每天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1栋商铺二楼A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3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5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5日10:0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华舒 联系电话:0756-222175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1栋商铺二楼A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邮编:519000
联系人:李汉、吴华 联系电话:0756-2210916、221017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路支行
户 名: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银行账号: 714 666 746 829
其他资金往来账号: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自由贸易区分行
账 号:727 661 082 377
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秋琼 联系电话:0756-2126273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