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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移动遥感监测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5 09: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遥感监测设备购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5900001
项目联系人:王月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025208
采购人: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034406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8层18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025208
预算金额:2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 8:30-11:30,14:00-17:00(公休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④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经营范围符合);⑤具备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违纪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五证合一的提供银行社保缴纳证明);(4)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以上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两套,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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