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川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共伊川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村垃圾运输车辆
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共伊川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中共伊川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共伊川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伊政采【2017】060号
1.3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7】045号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预算金额:约251.14元
1.6采购范围:采购19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90个密封式垃圾箱体、43辆三轮环卫自卸车(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7供货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
二、三标段: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货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9辆;
二标段:密封式垃圾箱体190个;
三标段:三轮车43辆;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2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密封式垃圾箱体)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文件法规、文件公示”栏目内显示;
2.3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2.4供应商需在伊川设有售后服务部;
2.5(二、三标段)供应商须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公司以实际年限计算;
2.6供应商须是具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生产商和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2.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8(一、二标段)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开具的环评报告;
2.9供应商须具提供2014年4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至少一份;
2.10(一、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重合同守信用3A级企业证书、企业信用3A级证书及企业信用评估报告书;
2.11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2.12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2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2015年1月起两年)新公司以实际年限计算;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须知: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2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一、二标段提供)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文件法规、文件公示”栏目内显示的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二、三标段提供)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售后服务部证明材料
(9)(一、二标段提供)合同守信用3A级企业证书、企业信用3A级证书及企业信用评估报告书
(10)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11)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一、二标段提供)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开具的环评报告;
(13)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
(1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提供电子查询网页版加盖供应商公章)
(1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1、以上材料要求带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一致,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审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6月6日上午09: 30时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第一开标室(307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伊川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伊川县鹤鸣路瑞升集团五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7737933822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12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978611525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