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敦煌市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处理场工程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敦煌市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处理场工程用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敦煌市信惠工贸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受敦煌市沙州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酒泉市敦煌市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处理场工程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DHXHZFCG2017-007GK
二、招标内容: 包一:推土机1台;包二:装载机1台;包三:自卸卡车1台;(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1540000(大写:壹佰伍拾肆万元整)
包一:¥880000(大写:捌拾捌万元整)
包二:¥360000(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包三:¥300000(大写:叁拾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则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00:00-24:00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hjyzx.com/)在线下载获得。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七、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15:30时;(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17年5月31日15:30时;
开标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鸣山路309号)三楼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敦煌市沙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钢 联系电话:15339483999
采购代理机构:敦煌市信惠工贸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 蓉 吴丰学 联系电话:18893294371 18298737738
监督单位:敦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向金 联系电话:0937-8851657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 号: 27212101040020968
缴纳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包一:¥15000(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包二:¥7000(大写:柒仟元整)
包三:¥6000(大写: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1020005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2、是否PPP项目:否
敦煌市信惠工贸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