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公安局执法用车购置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就其执澜沧县公安局执法用车购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澜沧县公安局执法用车购置项目。
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车辆型号及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执法执勤用车 | 猎豹Q6(四驱)2.4L | 4 | 辆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 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 |
2 | 执法执勤用车 | 大众新途观L(两驱)1.8T | 2 | 辆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 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项目预算:约110.28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招标编号:KMLC-PELC-2017-0501。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基本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或制造商;
(3) 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近三年与本项目所需同类型产品的类似供货业绩)。
(4) 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5) 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7 年5月9日至2017 年5月15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在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昆华路茶林苑小区旁),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5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周主任
电 话:13648799008
采购代理机构: 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昆华路茶林苑小区旁
联 系 人: 王思程
电 话:0879-2196878 15912950347
传 真:0879-219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