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508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1 | 水罐消防车(SG60型) | 1辆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
2、所投车辆必须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并可上车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
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上江小区12幢)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
七、开标时间:2015年7月29日 15:00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汇款/支票/银行转帐
户 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 号:1203284029200215844
开户行:工行苍南支行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介绍、报名登记表;
d)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3、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4、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仍可以允许其获取和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人: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先生;
6、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9867927;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上江小区12幢
联系 人:洪先生、陈先生(13587830757)
联系电话:0577-64719599
传真号码:0577-6471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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