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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洁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08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洁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洁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公2017-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7457859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绥滨县

联系方式:马主任0468-78663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1874578592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就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洁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 项目编号: GZ公2017-008
  • 项目名称: 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洁车采购项目

三、预算资金: 1,350,000.00 元

四、交货日期: 签订合同后15日内

五、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投标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中所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或经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样品提供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同一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参加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六、货物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七、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30)到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楼报名,报名时须需投标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劳动合同信息备案册及近一年(2016年4月-2017年3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材料等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合格后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获取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上该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对虚假投标或串通投标的投标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带来的间接损失。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7日,9时0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九、登记报名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十、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采购方: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马主任           电  话:0468-7866371

十二、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745785925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3、投标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中所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或经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4、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样品提供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同一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参加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交货日期: 签订合同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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