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林业局车辆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05-08 0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丰县林业局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LHPZB-DF-CZHW-170501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东丰县林业局车辆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运兵车2辆、消防车2辆,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3供货地点:东丰县林业局;
2.4投资金额:49.7万元;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强制性车辆“CCC”认证;
3.3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3.4具有操作培训、并提供培训承诺书;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强制性车辆“CCC”认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相关认证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另提供一份生产厂家授权,《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上午10:00,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街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200161703605966778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林业局
地 址:东丰县林业局
联系人:戴旭
电 话:0437-62224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新城大厦7楼
联系人:都军
电话:0432-621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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