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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举高喷射类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2 16: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举高喷射类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举高喷射类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DH-2016FZB7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7043158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431-848953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1770431585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举高喷射类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供应商资质要求: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4)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5年);(6)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8)服务团队简历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9)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0)售后诚信承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举高喷射类消防车项目第二标段(二次)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举高喷射类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1. 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61208】-3203号

    3、项目编号:DH-2016FZB780-02

  1. 采购内容及金额:第二标段:42米高喷消防车2辆,60米高喷消防车1辆;采购金额:第二标段:1120万元;

5、供应商资质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5年);

(6)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8)服务团队简历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

(9)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0)售后诚信承诺。

6、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2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7年05月09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05月09日10:00分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895302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770431585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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