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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水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2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水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水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YZC2017-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争光

项目联系电话:0436-42400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通榆县开通镇

联系方式:刘争光;0436-42400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浩澎;0436-5000177

代理机构地址: 通榆县开通镇民主东路10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水车1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新公安局北)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做出一套完整的供货方案,经通榆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审核确认后,方可参与投标工作;

4、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取整数位)。(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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