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人民广播电台所需广播直播车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巩义人民广播电台所需广播直播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巩义人民广播电台
二、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编号:巩财招[2015]103号
四、项目内容:巩义人民广播电台所需广播直播车项目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响应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5、 201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相同项目业绩。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为:15时-18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新华路85号)。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109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贺先生 13838050099
采购代理机构: 张女士 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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