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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常平公安分局防暴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2 10: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常平公安分局防暴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常平公安分局防暴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5-201703-441925-00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润玲

项目联系电话:0769-88839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200号

联系方式:殷先生0769--230868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润玲0769-88839111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说明

A包

常平公安分局防暴车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2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荔园路财政大楼四楼开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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