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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第二医院救护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1 10: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救护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

项目编号:FJHH-1171211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4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龙田街道23号

联系方式:王科长:13950339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航:0591-885046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2.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2.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2.7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2.8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①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的,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需提供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2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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