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路况巡查车公开招标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路况巡查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路况巡查车
项目编号: HLFZ-SHZF-201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雅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7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游先生 182590593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雅彬 0591-8781708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11号C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一 | 路况巡查车 | 1辆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州市公路直属分局 | 游先生 18259059376 | 福建省福州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3.1.5-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4.投标人所投的检测车必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并提供公告目录或公告页,汽车载体满足国V排放标准。5.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11号C区)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11号C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0日起至2017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2、网上报名: 各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办理CA卡后登陆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fz.fjzfcg.gov.cn)注册、报名。详情请参照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11号C区)
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50元,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套发售,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5、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账户一览表
账户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1000551618900100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