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自卸式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自卸式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自卸式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EZXF2015-00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依据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装备采购批文要求,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自卸式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项目名称:自卸式消防车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EZXF2015-002
4、资金来源:支队自筹资金
5、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1 | 自卸式消防车 | 1 | 辆 | 70 |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超出即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证照必须通过本年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4.投标货物属国家3C强制认证的,提供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或者交车时提供,车辆排放必须符合国IV标准。
5.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通过本年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或因产品技术性能不达标而返修的投标人投标。
7.投标人须取得公司注册地辖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
8、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有关招标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6日~7月1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现场购买或提供报名要求的资料扫描件以电子书的形式发邮件至445076071@qq.com,(联系电话:0711-3258370,郭会计)邮件标题务必按“***采购项目***公司投标报名资料”格式,工作人员核查通过后供应商即可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报名表备注中要求提供资料。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非现场报名时报名费汇至投标保证金帐户,并注明***采购项目报名费,收到报名费后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最好应在投标截止日届满二日前(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 16:00 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请注明招标编号),实际支付到账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0.00元(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户 名: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账 号:17615101040002480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8日8: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任波 联系电话:1872787834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邮编:436000
联系人:欧亚琪
标书销售/项目咨询:0711-3215839/15871502752 传真:0711-325837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报名领取 (采购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鄂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自卸式消防车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公章): | |
投标人地址: | |
所投品牌: | |
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投标单位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用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所填账户信息必须与进账信息一致) | |
单位名称: | |
银行账户: | |
开 户 行: | |
行 号: | |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
备注:
- 本《报名表》由投标人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 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报名时需递交本《报名表》,同时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3C”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复印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需携带原件备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证照必须通过本年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4.投标货物属国家3C强制认证的,提供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或者交车时提供,车辆排放必须符合国IV标准。5.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通过本年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或因产品技术性能不达标而返修的投标人投标。7.投标人须取得公司注册地辖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8、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有关招标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6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或发邮件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7: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波
项目联系电话:187278783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鄂州市寿昌大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波 187278783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勇军 0711-3215839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