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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03 11: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5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泊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购置办公皮卡车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24480020001
项目联系人:刘永慧
项目联系电话:0317-8313728
采购人:泊头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安顺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198772
代理机构: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红旗北街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313728
预算金额:1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15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生产或销售等内容;(2)具有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不提供,于投标时提供);(6)若生产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以先报名的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代理商投标时,还需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采购数量:皮卡2辆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已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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