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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市洱海西北部入湖口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沼气池吸污运输车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07 10: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大理市洱海西北部入湖口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沼气池吸污运输车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国瑞(采)DL2017-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大理市农业局委托,对“云南省大理市洱海西北部入湖口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沼气池吸污运输车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1. 项目名称云南省大理市洱海西北部入湖口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沼气池吸污运输车等设备采购
2.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A包和B包共2个包分别采购,如下表,采购预算价为258.40万元,详细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包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包投标。
包段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A
沼气池吸污运输车
6
25.8
154.8
自卸运输车
2
16.8
33.6
B
装载机
2
35
70
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财政拨款及自筹,已到位。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名参加A包段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经营授权书(供应商为经销商时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 符合本公开招标公告第4条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可持以下资料参加投标报名(其余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提供):
1)报名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A包段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经营授权书(供应商为经销商时提供)。
注:(1)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原件备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其余资格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装订入投标文件内。若同时参加两个包段投标,投标报名资料提交一份即可,但须在投标报名资料中注明所投包段。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采购人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考证。
(3)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授权同一个代理人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同一供应商多报或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5.2 报名时间:20173709:002016年31517:00,逾期恕不受理
5.3 报名地点: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号)。
5.4 报名方式:只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
6.项目要求
6.1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项目内的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6.2 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标准,且为原装全新产品。
6.3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委托,由设备使用单位与项目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并由使用单位全权处理供货协议签订、货款支付、设备接收等事宜。按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购买设备资金由使用单位全额拨付给供应商,政府补助部分资金,在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收据后,再由采购人按照补助标准,以报账制形式向使用单位拨付财政补助金额部分本项目设备使用单位为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 供应商需认真阅读采购公告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7.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电话通知。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大理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市万花路下段全民健身中心南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9.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理市农业局
联 系 人:何搏
联系电话:0872-227113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号)
联系电话:0872-2243889     
传真:08722243860
联 系 人:杨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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