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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公安局乡镇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SHGP2016250

作者: 发布于:2017-01-09 08: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5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乡镇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3120020095
项目联系人:王剑飞
项目联系电话:0316-7151952
采购人:三河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3175831
代理机构: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7151952
预算金额:3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2月15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1-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1-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 4、报名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递交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适用); (2)、经办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4)、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7)、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采购数量:10台
技术要求: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1、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标书(见附件),但未按要求递交报名资料的,无权投标。 2、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3、本次采购全部为专用消防车辆,消防车辆属于特种车辆,我单位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生产或销售消防车辆的专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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