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高压电瓶冲洗车一批(重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高压电瓶冲洗车一批(重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高压电瓶冲洗车一批(重招)项目
项目编号:CG201612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兆泉
项目联系电话:020-833832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
联系方式:鲍先生,020-83376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20-83383274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高压电瓶冲洗车一批(重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G201612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高压电瓶冲洗车一批(重招)项目
三、项目类别: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78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
一 | 高压电瓶冲洗车 | 10台 | 78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78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
-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如代理商与生厂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授权无效;如出现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投标同一品牌的,则按照报名时间先后取第一个报名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其余代理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6),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7)原件)。
-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6年9月份至2016年11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除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外,其余原件当场查验)。
供应商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无需重复注册。
七、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29日至 2017年1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会议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鲍先生 |
电话: | 020-83383274 | 电话: | 020-83376233 |
传真: | 020-83385419 | 传真: | 020-83376161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会议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 |
邮编: | 510180 | 邮编: | 510150 |
开户行: | 4400 1420 3030 5015 4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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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仓边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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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2、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 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如代理商与生厂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授权无效;如出现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投标同一品牌的,则按照报名时间先后取第一个报名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其余代理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4、 投标人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6),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7)原件)。5、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6、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6年9月份至2016年11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9:30 至 2017年01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