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6年垃圾处理设备及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市2016年垃圾处理设备及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6-240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2016年垃圾处理设备及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郑州市2016年垃圾处理设备及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详细如下:
第五标段 | 01 | 装载机 | 1台 | |
02 | 推土机 | 1台 | ||
03 | 自卸车 | 2台 |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供货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经销商所供产品必须是其营业执照销售范围之内产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供货物具有制造厂商唯一授权;
(7)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有效期内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相关质量检测证明、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相关合格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 12 月 26 日至2016年 12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口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101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要求: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样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检测报告或相关质量检测证明、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薛先生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129号与姚寨路口天一大厦B座2101室
联 系 人:王君益
电 话:0371-55621201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