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项目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环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环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环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FJAHQY-2016-CG21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1 | 辆 | 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提供查询电话(原件);
(4)供应商需具有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印章。
四、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预算金额:贰拾壹万柒仟叁佰元(¥217300.00元)。
(2)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2)获取地点: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庆港家园K座2单元102室。
(3)获取方式: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庆港家园K座2单元102室自行领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09时00分之前,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3)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信息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庆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662301065620600010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 系 人:何永宁
联系电话:0934-4429008
地 址:环县广场路81号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庆港家园K座2单元102室
联 系 人:张明
联系电话:0934-6654888 15349418448
电子邮箱:397867692@qq.com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