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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空作业车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16 16: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车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3340020010
项目联系人:杨艳红
项目联系电话:15033351530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864488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01-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预算金额:3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1月0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小区一期物业楼3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备相应专业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供应商若不是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未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授权无效)、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公告目录产品且提供公告目录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原件一致并加盖法人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 说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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