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高新区捐赠淮滨县台头乡宋营村垃圾清运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高新区捐赠淮滨县台头乡宋营村垃圾清运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信阳高新区捐赠淮滨县台头乡宋营村垃圾清运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信阳高新区捐赠淮滨县台头乡宋营村垃圾清运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信工财公开招标【2016】0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垃圾清运车一台、垃圾斗20个(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能够合法提供项目要求的采购内容;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2月15 日至2016年1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时间为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和社保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2月1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 纪先生
电 话:15978522855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3663978089
监督机构:信阳工业城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370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