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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护救护车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13 10: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护救护车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护救护车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20161204-CG01-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870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德新区

联系方式:徐女士 0431-81187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萍、王丹婷0431-85832429转80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护救护车采购(二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护救护车采购。

2.2 采购内容:监护救护车一辆及车载设备(具体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3 采购预算:50万元。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5 交货地点: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鲜章)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制造商(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鲜章)的制造商的医疗器械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4)3C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三年(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10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10室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2楼1216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财政局长德财采【2016】19号文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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