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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第二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9 14: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六辆消防车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8070020006
项目联系人:冯晓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8-2351896
采购人: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7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5558633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351896
预算金额:6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现场报名,资料完整齐全,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家公章(厂家直接投标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4、投标车辆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投标车辆3C认证发证检验报告;5、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企业简介。(以上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只接受消防车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同一厂家产品不接受多个投标人报名投标。
采购数量:6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第二批)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2016G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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