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质监局敞篷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质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敞篷巡逻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敞篷巡逻车采购
项目编号:GXXY-20162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宇
项目联系电话: 0771-6100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工商质监局
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4楼
联系方式:唐工0771-4826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宇 0771-610096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原丽景酒店)8楼801-8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目编号:GXXY-2016238
项目名称:敞篷巡逻车采购
- 项目内容:采购敞篷巡逻车一批
采购预算:64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原丽景酒店)8楼8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 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2016年9月至11月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账单)。(5)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必须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否则不予报名)。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原丽景酒店)8楼8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