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国土资源局购置执法巡察等业务电动汽车项目
淮阳县国土资源局购置执法巡察等业务电动汽车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阳县国土资源局购置执法巡察等业务电动汽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豫国土资办发【2008】47号、淮国土资金【2016】36号、淮资管【2016】54号文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淮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FZZK20161202-048
2.2 建设地点: 淮阳县境内
2.3 总 投 资:约80万元
2.4 计划工期: 7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0万元人民币,如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含)3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5)投标人人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移动警务室检验报告;
(6)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7)生产厂家须通过ISO14001、OHSAS28(18)001体系认证;
(8)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有生产厂家授权书,且生产厂家应满足本公告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5 日至2016年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周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4楼)。
4.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厂家为其缴纳的社保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报名时提供厂家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代理商为其缴纳的社保原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由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由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05日至2016年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周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4楼)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10:00;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周口市汉阳路191号(防汛抗旱指挥部)5楼开标室;
6.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10:00;
6.4开标地点:周口市汉阳路191号(防汛抗旱指挥部)5楼开标室。
6.5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淮阳县境内
联 系 人:王凯
电 话:13838676625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汉阳路191号4楼东
联 系 人:黄丹
联系电话:0394-8911879
8.监督人
监督部门:淮阳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2667059
2016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