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6-486HW;采购计划编号:P-20160824-00164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叁万叁仟元整(¥933,000.00),其中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元整(¥895,000.00);
上述报价上限为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应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办理车辆上牌手续,所需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如非所投主要货物(监护型救护车、急救呼吸机、除颤起博监护仪、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可追溯至制造商或其国内分支机构的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包括经销或代理或投标授权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珠海市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按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本项目采购的急救呼吸机、除颤起博监护仪、电动吸引器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根据《关于<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的政策解释》的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不适用《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1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地点(可选)
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8日11:00~11: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11: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
联系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13823040181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横山街197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志坚、0756-3361221(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方欣、0756-3365756(保证金处理)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