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松柏镇人民政府阳春市松柏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和消防器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松柏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阳春市松柏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和消防器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611-00177-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松柏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和消防器材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0,05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质量 保证期 | |
专职消防队消防车和消防器材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 | 1年 | 36.005万元 |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2月02日 至 2016年12月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2 月 02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松柏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松柏镇镇府 |
联系人:陈启飞 | 联系电话:0662-7855123 |
传真:------- | 邮编:5296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13829855555 |
传真:0662-7701022 | 邮编:5296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 联系电话:0662-770102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