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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莲塘、界涌、园明社区小型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1 18: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莲塘、界涌、园明社区小型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P-20161010-00196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莲塘、界涌、园明社区小型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四、总投标报价上限及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1,650,000.00。总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总投标报价上限,且不能超过下列各类型车辆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设备详情如下):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轻型水罐消防车

3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

小型消防车

3辆(含2台小型消防车及1台小型消防宣传车)

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

消防摩托车

3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须包括汽车销售(含各类汽车);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轻型水罐消防车的生产商,则须持有所投轻型水罐消防车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

4.投标人所投轻型水罐消防车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产品(提供所投车辆规格的整车目录)。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56-2525301(陈涛),0756-2525396(罗湘滨)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轻型水罐消防车的生产商,则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所投轻型水罐消防车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原件供评委在评标时进行核查。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的经营范围不能体现包括汽车销售(含各类汽车)的,则须另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所投轻型水罐消防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6年12月2日起至2016年12月8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八、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15:00。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十、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杨海鹰      联系电话:13075626636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鞍莲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0756-3323699

 

采购人: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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