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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A—H) 公开招标公告(E包)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12-01 14: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A—H) 公开招标公告(E包)二次

编号

KM2016101159(2)

采购项目名称

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A—H)

采购人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

原公告标题

YNTTCG2016579 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E包)二次

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二次


  

二、招标编号:YNTTCG2016579


  

三、本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共计16个包,E包大流量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包括完成组装供货、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要求及供货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取得的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或承诺在交货时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且底盘到货后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七、预算:470万元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2-01 11:50 至 2016-12-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12-21 09:3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幢501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988078882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昆明市财政局
  电话:0871-63544951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办公室
  电话:0871-63150932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
  电话4000034588转3
  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中标人须在中标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公司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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