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二次 二、招标编号:YNTTCG2016579 三、本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共计16个包,E包大流量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包括完成组装供货、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要求及供货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取得的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或承诺在交货时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且底盘到货后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七、预算:4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