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巡逻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就巡逻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巡逻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YA-2016-1201
3、投资金额:约5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5、质量要求:合格
6、交货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数量交货并安装完毕(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招标范围:巡逻车辆采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数量和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8、包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三份,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2013年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三份,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五楼5013室1号窗口报名。未按规定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者不得投标。
3、招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37868880
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土南街28号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 15837887537
联系地址:开封市宋城路豪德转盘东京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