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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30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肃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3120050018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肃宁县消防队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武垣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125119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1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0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宁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和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水罐消防车和泡沫消防车提供整车公告(国家工信部网查询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免征公告(网上公告查询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提供水罐消防车和泡沫消防车的3C认证证书。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的其他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公司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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