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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公用事业局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30 16: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陆丰市公用事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陆丰市公用事业局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W01ZC00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公用事业局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36000.00

四、采购数量: 一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陆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高空作业车生产或销售的相关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凭证)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所投同类设备(品牌)近3年内无造成人身伤害的安全事故。(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声明)

2.     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3.     供应商若非所投设备(高空作业车)的制造商,须提供所投设备(高空作业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原件。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高空作业车生产或销售的相关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

2)   2015年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3)   提供2016年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凭证;

4)   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有效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

5)   所投同类设备(品牌)近3年内无造成人身伤害的安全事故;(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若非所投设备(高空作业车)的制造商,须提供所投设备(高空作业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7)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8)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9)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10)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陆丰市公用事业局

地址:陆丰市陆城区龙潭中路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660-8511822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传真:0660-3204343

邮编:516600

邮箱: swcailian@163.com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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