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津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宁津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设备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
名 称:宁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18953496279
电子邮箱:njcgzf@163.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4-2260309/15865909227/18305341988
电子邮箱:gcjlywb@163.com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宁津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JL-ZBB-15061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宁津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包括对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5.2 分包情况: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为二个包,具体设备采购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道路洗扫车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车厢可卸式钩臂车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两个包段可兼投,但不兼中!
5.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基本规定,且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和相关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
6.2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
6.3整车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目录内(或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车辆产品公告),且免征车辆购置税;
6.4投标人应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府部门文件规定的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单位。
6.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七、投标人报名地点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5年 6 月26日至2015年7 月2日8: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德州市三八东路东汇大厦A座三层东首招投标部报名。
7.2 投标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车辆产品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 6 月26日至2015年7 月2日8:00-12:00,14:00-18: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德州市三八东路东汇大厦A座三层东首招投标部获取。
8.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8.3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时
9.2 递交地点:宁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