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计量检衡车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明光市计量检衡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M116-2089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计量检衡车设备(包括上牌等事宜),检衡车(地衡检定装置)是对汽车衡、地中衡进行计量检定的专用车辆,由底盘、砝码、砝码架、起重机(折臂式)、车辆组成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欢迎合格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采购需求
检衡车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仪器 名称 | 仪器参数 | 数量 | ||||||||||||||||||||||||||||||||||||||||||||||||||||||||||
计量检衡车 | 1. 车辆要求 1.1主要用途:用于静态汽车衡检定工作; ★1.2车辆改装必须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法规要求和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3工作条件:常温; 1.4车辆详细参数: 轴距:5m; 轮胎规格::275/80R22.5 真空胎; 驾驶室准乘人数:3人; 燃油种类:柴油; ★排放标准:GB3847-2005,GB17691-2005国五,SCR 技术; ★发动机功率及排量:功率不小于132kW,排量不大于4580ml。 ★外形尺寸(mm):(8600-9000)*2500*(3590-3650); 驱动形式:4*2驱动; 轮胎数:7个(含一个备胎)。配装工具箱,一个备胎架。 总质量:大于等于16吨; 整备质量:大于15500kg; 配置倒车影像系统,带有ABS,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 车厢栏板及车厢边框做防腐处理(酸洗、磷化、电泳),车厢底板;厚度不小于5mm 花纹钢板;其余配置必须按此种型号车辆的标准配置,并满足相关法规和排放的要求,车辆配装砝码定位装置,有支架。 1.5其他: (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工信部公告内的车辆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 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经销代理商投标具有公告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经 销资格证明原件; (2)、提供在随车起重运输车行业的80 万以上的签约合同等相关文件, 说明改装能力,并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3)、中标方负责在购货方所在地办理车辆上牌事宜,承担车辆上牌的 所需的购置税、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座位险、 不计免赔等保险费用;招标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要求车到明光即可投入 使用。 (4)产品售后服务参照国家“三包”法规执行; (5)对车辆使用提供免费培训; (6)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且无 改装质量投诉。 (7)车厢两侧各喷“计量检衡车”字样。 (8)电动中控门锁,电动门窗,三人座位,原装冷暖空调。 | 1套 | ||||||||||||||||||||||||||||||||||||||||||||||||||||||||||
2.随车吊机 ★2.1所有吊装设备(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正品,吊机为前置式或后置式。 2.2吊机详细参数 ★最大力矩不小于:10t.m; 最大臂长不小于:8m; 最远处起吊重量不小于1.05t; ★吊装能力与距离关系(不低于此参数)(4500-5000)kg/(2.0-2.3)m,(2350-2500)kg/(4.3m-4.5m)m,(1500-1700) kg/(6.0-7.0)m,(1000-1100) kg/(8.0-8.5)m 工作压力:不小于28MPa; 起重机自重不大于2011kg; 回转角度不小于:±360°; 随车吊吊机为折叠臂,汽车车厢及随车吊机需整体改装完毕交货,确保能上牌照。 ★2.3其他:吊机型号必须与工信部公告上面的型号一致,不能套牌。验收根据技术要求根据卡车和吊臂说明书判断技术指标是否达到相应要求,标书里必须提供吊机厂家授权书或吊机代理商经销授权书或整车生产厂家授权书。 | ||||||||||||||||||||||||||||||||||||||||||||||||||||||||||||
3.砝码及砝码架 3.1、砝码要求: A、砝码材质:铸铁; B、精度等级:M1/F1/F2; C、M1级砝码编号: 01号~40号(1000kg) 01号~05号(500kg) 01号~06号(200kg) 01号~07号(100kg) 01号~100号(25kg) 01号~100号(20kg) 01号~100号(10kg) 01号~09号(5kg) 01号~10号(2kg) 01号~10号(1kg) F2级砝码编号: 01号~02号(5kg) 01号~05号(2kg) 01号~05号(1kg) D、企业标识:铸有“明光检验所”; ★E、砝码形式及数量:见下表;
F、供货时必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 3.2按照计量检衡车砝码形状及尺寸配置砝码架,为整体式结构,与底板螺丝螺母连接,非焊接; 3.3带有圆形、方形均可使用的砝码吊具。 |
注:1、投标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允许有正偏差。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产品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
3、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人员培训以及办理车辆入户上牌等所有费用。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供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的交货并交付招标人验收。
5、交货地点:明光市区
6、质保期:1年
7、售后服务要求
7.1、质保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上门服务。
7.2、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按照国家车辆“三包”法规执行。
8、控制价:本项目控制预算价为68万元。
9、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供货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后,招标人向供货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供货方办理完保险及相关机动车辆须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户上牌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供货方支付合同价款45%, 余款的5%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足额支付(无息)。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应按投标产品的实际名称、型号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如在评标时发现这种情况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明光市政府采购活动;
3、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供货(含包装、运输、装卸)、检验试验、安装、售后服务以及办理车辆入户上牌等所有费用。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为一个整包;
5、投标有限期:60个日历天;
6、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7、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68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注明2016年11月22日9:00时之前不准启封,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当面原封退回投标人。
11、如果因投标文件迟到或提交前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2、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6年11月22日9:00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四、投标担保金及代理费
1、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担保金(人民币)6000元,投标担保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采购过程无异议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担保金当场退还。未缴纳担保金的报价无效。(报价担保金需用信封密封且标明单位名称、金额等)。
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交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资格审查
报价前,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3、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
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封入投标文件袋,(1-4项原件需单独手持);以上证书、材料未按规定携带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按无效处理。审查结束后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质量和服务等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价格相同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按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3、报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孙辉联系,联系电话:0550-8033979。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勘察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按本询价文件及投标书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5、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6、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11月16日17:00时前发送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采购人将以澄清公告形式于2016年11月17日17:00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询疑文件必须写明理由和建议条款,并且注明联系方式)。
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庆宁 联系电话:13965137168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