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电动高压冲洗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的委托,对 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电动高压冲洗车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PA[2016]-ZB/C2-083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电动高压冲洗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8.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辆) | 单台限价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 |
一 | 电瓶高压冲洗车 | 10 | 6.8 | 68.0 | 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并验收 |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6年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取得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查)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如是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伯;
5.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16日 至 2016年12月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6日9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7号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6日9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7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43-45号兴华楼 |
联系人:吴科 | 联系电话:020-87541897 |
传真:020-87541897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7号 |
联系人:张斌奕 | 联系电话:020-87562291-739 |
传真:020-87580675 | 邮编:510663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周小燕 | 联系电话:0208756229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