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流动治超检测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14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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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6】522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流动治超检测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6-522(ZC170)
2、招标项目名称:
??流动治超检测车?????11辆(预算:387.2万元)
(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6)该项目的投标人可以是产品生产厂家也可以是产品代理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鲜章)。若是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复印件(须加盖厂家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投标人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⑤投标人近期纳税证明材料;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有效供应商参与竞标,若有多家供应商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
????5、拟投标人可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财政局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9、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10、联系电话:0795-3216796 ????
?????联系人:刘颖峰 ?易微婕 ?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财政局网 : 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zbgg/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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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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