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派出所囚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委托,就乐从派出所囚车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
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乐从派出所囚车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440606-201609-20050015-0002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四、采购数量: 1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01 | 囚车采购 |
1、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
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
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
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
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日
14时00分至2016年12月1日14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止。
十三、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380269894
传真:/ 邮编:5283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传真: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罗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39027
关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078217
附件下载: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9日